(2015)祁执字第645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李满罗申请执行邓国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祁执字第645号李满罗、邓国生:本院执行的李满罗申请执行邓国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邓国生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徐晨峰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胡文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