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苏0826民初124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7

案件名称

羊子娟与刘洪海、刘红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涟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羊子娟,刘洪海,刘红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826民初1248号原告:羊子娟,农民。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春林,江苏涟水县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刘洪海,男,1984年5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61984********,汉族,农民,住涟水县徐集乡刘元村刘庄组。被告:刘红丽,女,1985年10月2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61985********,汉族,农民,住涟水县徐集乡刘元村刘庄组。原告羊子娟与被告刘洪海、刘红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羊子娟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春林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刘洪海、刘红丽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归还借款60000元及逾期利息。事实和理由:2015年2月15日,被告刘洪海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60000元,约定利息为2分,并以被告刘红丽所有的轿车作抵押。后经多次索要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息。被告未作答辩。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2月15日,被告刘洪海向原告羊子娟出具借条一张,主要内容为借到羊子娟人民币60000元,以苏H×××××号轿车一辆作抵押。借条上未注明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时间,原告陈述被告用于抵押车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上述事实,有原告当庭陈述,原告提供的被告刘洪海出具的借条一张予以佐证。审理中,原告主张该借款是被告刘洪海于2014年11月向原告借款10万元用于购车,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率为月息2分,期限为二个月,后被告在2015年2月15日归还40000元及利息,余款重新出具了该60000元借条,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60000元并承担自借条出具之日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原告未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另查明:两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8年8月22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11月19日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本院认为:被告刘洪海借原告羊子娟款60000元,有其出具的借条为证,本院对此事实予以确认。被告刘洪海作为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因原告提供的借条中未约定利率,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原告虽主张双方口头约定了利率及还款期限,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对此不予认可,该借款应当视为无息无还款期限,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利息的主张因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两被告虽现已离婚,但该��款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未能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被告刘红丽亦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综上所述,本院对原告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600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对要求被告承担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洪海、刘红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羊子娟借款6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600元,由两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淮安市财政局,开户行:淮安市农业银行城中支行,账号:34×××54)审 判 长  刁永祥审 判 员  付礼彬人民陪审员  杨海霞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胡 泽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