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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2执212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2-30

案件名称

原丽杰与原丽英、原丽起、原丽伟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原丽杰,原丽起,原丽英,原丽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2执212号申请执行人原丽杰。被执行人原丽起。被执行人原丽英。被执行人原丽伟。申请人原丽杰于2015年12月3日,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55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给付内容不明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原丽杰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国龙审 判 员  孟祥飞代理审判员  张志斌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晓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