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33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吴承忠与梁志巍、彭江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338号吴承忠、梁志巍、彭江军:吴承忠与梁志巍、彭江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中,于2016年8月22日将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192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