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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4执33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吴承忠与梁志巍、彭江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338号吴承忠、梁志巍、彭江军:吴承忠与梁志巍、彭江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中,于2016年8月22日将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192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