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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2823刑初103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陈某犯滥伐林木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巴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滥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全文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鄂2823刑初103号公诉机关巴东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巴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巴检公诉刑诉(2016)1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滥伐林木罪,于2016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覃丹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为维修住房,于2013年8月22日在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被告人陈某在本县溪丘湾乡原西沟村3组小地名为“大梁子”的自留山采伐蓄积3立方米林木,采伐期限自2013年8月22日至同年9月22日。但被告人陈某未按采伐许可证的期限采伐林木,于2014年春,被告人陈某持油锯在该自留山中采伐松树47株,经现场检尺计算,被告人陈某采伐的47株松树折算活立木蓄积为23.35立方米。本案在侦查中,巴东县森林公安局已将涉案全部木材依法扣押。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接收证据材料清单、案件移送报告、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蓄积计算说明、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巴东县林业局溪丘湾林业管理站出具的证明、涉案木材去向说明、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书证;证人甘某的证言;被告人陈某的供述与辩解;现场勘验笔录、指认笔录、现场勘查图、现场检尺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23.35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犯滥伐林木罪的指控成立,但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陈某滥伐林木23.3549立方米有误,经庭审查明应认定为23.35立方米。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配合公安机关退缴了砍伐的全部木材,亦可酌情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系初犯,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被告人陈某单处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罚金人民币3000元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二、在案扣押的被告人陈某滥伐林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三、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油锯1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刘  圣  远审判员 刘念审判员程林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向     婷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