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406执保119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彭义衡与衡阳市石鼓区华亿日化经营部、唐小娥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406执保119号原告彭义衡就与被告衡阳市石鼓区华亿日化经营部(经营者彭东辉)、唐小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6)湘0406民初703号民事裁定书。经审查立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照该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本院已于2016年6月29日查封被告衡阳市石鼓区华亿日化经营部经营者彭东辉所有的、位于衡阳市蒸湘区某房屋和被告唐小娥所有的、位于衡阳市蒸湘区某房屋。本案已于2016年8月22日执行结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