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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76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1

公开日期: 2016-09-05

案件名称

单璐琰与侯伟国、张亚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单璐琰,侯伟国,张亚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768号申请执行人单璐琰。被执行人侯伟国。被执行人张亚波。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768号单璐琰申请执行侯伟国、张亚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侯伟国、张亚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31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晶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王镭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