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鼓刑初字第797号

裁判日期: 2016-07-31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王某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鼓刑初字第797号公诉机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男,1980年5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福州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民警,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2015年4月30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诉刑诉(2015)7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于2015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2016年5月5日以鼓检公诉刑变诉(2016)2号变更起诉决定书变更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徇私枉法罪。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至10月,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福州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案审组民警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欧某等人开设赌场案过程中,收受欧某家属江某通过刘某、叶某、万某贿送的人民币15000元及赌场股东念某贿送的6条共计人民币2580元的硬中华香烟、茶叶后,在案件未查清的情况下,为欧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明知用于支付赌资的POS机被扣押且有赌客名单的情况下,故意不调查相关赌场涉案人员及涉赌情况,致使赌场股东念某、黄某甲、蒋某及赌场工作人员欧某、赵某、叶某等人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4月30日,被告人王某被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抓获。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相关证据。通过举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徇私枉法罪不持异议,但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处罚情节:(1)被告人王某在侦查阶段就如实供述了其徇私枉法的所有事实,有坦白交代情节;(2)被告人王某在起诉前已退出全部赃款、财物;(3)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悔罪;(4)开设赌场案件相关被告人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是被告人王某一人的行为造成。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10月,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福州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案审组民警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欧某等人开设赌场案过程中,收受欧某家属江某通过刘某、叶某、万某贿送的人民币15000元及赌场股东念某贿送的6条共计人民币2580元的硬中华香烟、茶叶后,在案件未查清的情况下,为欧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明知用于支付赌资的POS机被扣押且有赌客名单的情况下,故意不调查相关赌场涉案人员及涉赌情况,致使赌场股东念某、黄某甲、蒋某及赌场工作人员欧某、林某等人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被告人王某因害怕其收受万某贿送钱款之事案发,将所收的1.5万元退还给万某。现念某、黄某甲、蒋某、欧某、林某等人均已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又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2580元。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1、被告人王某的供述证实:其于2005年1月至2015年3月都在温泉派出所担任民警。2014年9月10日,温泉派出所治安组在六一路恒宇国际小区查获了一个赌博窝点,是以打“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只抓到欧某和郑某两人。欧某和郑某被带回所里后,所长张某让他们接手这个案件,其是案件主办。当时欧某自称是赌场看场的,并交代了念某、蒋某等人是该赌场的股东及现场查扣的POS机是用来结算赌资的情况。他们对欧某、郑某都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并对现场查获的涉赌用POS机一台进行洗单,掌握了该POS机的刷卡记录,包括刷卡金额和人员名单,根据刷卡记录电话通知上面的每一个人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欧某、郑某的供述他们又抓获了另一个嫌疑人胡某。过了十几天,根据领导的交代,胡某、郑某先后被取保候审,又过了十来天欧某刑拘期满也被取保候审,在取保之前,万某找其为欧某说情,欧某取保后其就从万某处收受了欧某家属给的15000元钱,过了十来天,其听到风声万某将其收钱的事告诉给了别人,其害怕就将钱退还给了万某。另在通知念某等人到所做笔录的过程中,念某认出其是高中学长,就借故请其吃饭并向其打探案件情况,其出于同学情面告诉念某要等赌场老板到案才能破案,念某遂与其商量让欧某作为赌场老板来顶罪,其同意了,并因此先后两次收受了念某硬中华香烟各三条及岩茶一盒。后其再次讯问欧某时,欧某就主动承认他是赌场老板,其根据欧某的笔录制作了破案报告,并且之后也没有再对这个案件继续侦查。2、证人黄某甲的证言证实:其和念某、蒋某于2014年8月24日在福州恒宇国际大厦开了一个德州扑克赌场,9月10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赌场负责做后勤保障的小弟欧某被刑事拘留,他们就四处找关系想将欧某涉嫌的刑事案件转换成治安案件。因为念某与经办民警王某是同学,念某有找到王某沟通,具体怎么沟通不知情,只知道要把赌场说成是打比赛的地方,把欧某说成是赌场老板(因为场地是欧某租的)。他们商量好后就交代欧某,后期警察再找其做笔录时要改口供为打比赛,收取的钱款不是赌资是服务费,还和POS机有出现名字的赌博人员都交代了,让他们也说成是打比赛交的服务费。念某有因此请王某吃饭,还送了一些烟、茶叶等东西给王某。3、证人念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24日,其和黄某甲、蒋某在福州恒宇国际大厦开了一个德州扑克赌场,9月10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欧某、郑某、胡某先后因涉嫌赌博被温泉派出所刑事拘留,又先后被取保候审。其被通知到温泉派出所做笔录前,黄某甲告诉其已和派出所沟通清楚,让其按照买门票打比赛、套现、消费等方式说,不要承认赌博,还让其通知每个进去做笔录的赌客也要这么说。其到派出所做笔录时发现经办王某系其高中校友,就在做完笔录后几天请王某吃饭并送给王某三条硬中华香烟,当时其没有向王某提及案件上的事情。过了一周,其又约王某到茶馆喝茶,向王某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王某表示基本会按治安案件处理,但是要有人出来做赌场老板,其提出让欧某顶包,王某也同意了,后来欧某就到派出所做笔录承认自己是赌场的老板,在茶馆的时候其又送给王某三条硬中华香烟和一盒茶叶。4、证人蒋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24日,其和念某、黄某甲三人合股在温泉支路恒宇国际大厦A座818房开设了赌场,请了欧某、郑某、叶某等人分别负责看场、做卫生、管账等事务。赌场经营到9月1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欧某等人被抓,念某和黄某甲有因此花钱跑关系想办法解决此事。查案期间其曾被叫到温泉派出所做过一次笔录,经办民警是王某,进去做笔录前念某有交代过其要把赌场说成是打比赛,王某也没有询问其是否为赌场股东。5、证人欧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20日左右,念某、黄某甲、蒋某作为股东的赌场开业,赌场设在恒宇国际A栋某房,其在赌场负责管理。9月10日,赌场被温泉派出所查获,其也被抓获和刑事拘留,案件经办民警是王某,其有告诉王某蒋某也是赌场的股东之一。10月11日其被取保候审,念某、黄某甲交代其如果还有做笔录就告诉民警是打比赛,没有进行赌博,只收客人服务费,并且承认赌场是其开的。后来温泉派出所又通知其进去做笔录,其就这么和经办王某说的,王某按其所说做了笔录。其取保后,妻子江某说为了把其保出来花了2.5万元,其中通过转账的方式先给了刘某1.5万元让他帮忙跑关系,剩下的钱先欠着。其出来后拿了2600元给刘某,刘某让其剩下的不用付了。到了2015年3月底时,刘某退给其8500元。其不知道刘某把钱送给了谁。6、证人江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9月11日左右,其丈夫欧某因为开设赌场罪被温泉派出所刑事拘留,家人很着急想早点把欧某保出来,欧某的朋友刘某说可以帮忙,但要花2.7万元打点关系,因为家里没钱,其就拿了1.5万元给刘某。2015年3月底时,刘某被相关部门叫去了解情况后才把这1.5万元退还给欧某。7、证人刘某的证言证实:欧某因开设赌场事情被抓后,其有通过叶某找到温泉派出所的万某想帮欧某办理取保,万某说可以办但要钱到所里打点关系,叶某就让其准备2.5万元用于花费。因为欧某家里没钱,只拿了1.5万元给其,其就自己垫付了1万元,其中1.5万元通过叶某送给了万某,1万元送给叶某作为感谢费。2014年10月底,欧某已经被取保出来后,万某将1.5万元退还给其,其又把钱退给了欧某。8、证人叶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9月中旬,刘某找到其说朋友欧某因为开设赌场被温泉派出所抓了,想找温泉派出所的人帮忙,其就找了温泉派出所的万某,并从刘某处收了1.5万元转送给万某。10月中旬,欧某被取保候审,刘某于次日拿了1万元给其,说是他自己给的感谢费。到了10月底11月上旬的一天,万某突然将1.5万元退还给其,没有说明原因。9、证人邹某的证言证实:其名下卡号为62×××79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于2014年10月18日向王某汇款人民币1.5万元,当时这张卡不是由其本人使用,而是其丈夫万某在使用。10、证人黄某乙、寇某的证言证实:欧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的经办民警系被告人王某。11、温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实:被告人王某于2014年8月25日起任温泉派出所第八警务队副队长,从事刑侦案审工作。12、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关于硬盒中华香烟等物品的价格鉴定结论意见书》证实:被告人王某收受的六条硬中华香烟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2580元。13、被告人王某建设银行卡交易明细证实:2014年10月18日,其银行卡收到万某通过邹某的银行卡汇来的15000元钱款。14、《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5)××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证实:念某、黄某甲、蒋某、欧某、林某等人现已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15、温泉派出所办理欧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的材料。16、被告人王某退赃凭证证实:被告人王某现已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2580元。上述证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合理部分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30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止。)二、被告人王某所退赃款人民币258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程 羽人民陪审员 戴 清人民陪审员 刘招华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何丽丽附本案判决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