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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4执1600号

裁判日期: 2016-07-31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简晓祥与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角店民事执行实施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1600号简晓祥、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角店:申请执行人简晓祥与被执行人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字448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160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保群二〇一六年七月××日书记员  袁 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