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4执1600号
裁判日期: 2016-07-31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简晓祥与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角店民事执行实施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1600号简晓祥、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角店:申请执行人简晓祥与被执行人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南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字448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160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保群二〇一六年七月××日书记员 袁 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