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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81执334号

裁判日期: 2016-07-23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彭某甲与被执行人彭某乙、彭某丙、彭某丁遗产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81执334号申请执行人彭某甲,男,1984年8月8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彭某乙,男,1959年8月2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彭某丙,男,1963年1月8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彭某丁,男,1965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彭某戊,女,1957年8月5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彭某己,女,1969年4月8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彭某甲与被执行人彭某乙、彭某丙、彭某丁等遗产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武法民初字第213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7月23日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执结。执 行 员  欧阳茜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