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524刑初513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李良法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良法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524刑初513号公诉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良法,男,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安溪县。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8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安溪县看守所。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安检诉刑诉(2016)4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良法犯诈骗罪,于2016年6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丽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良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15日至28日期间,被告人李良法单独或伙同陈宝珠(已作不起诉)在安溪县城厢镇君悦华庭1期1号楼4梯909-1的套房内,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通过互联网发布小额贷款等虚假信息和拨打他人手机,谎称其是上海奉贤绿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以贷款需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为由,诱骗他人将29,830元汇入其指定的户名为许树彬的银行账号内。被告人李良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查明,2015年10月28日,被告人李良法被抓获并被扣押电脑一台、U盘一个、上网卡一个、农行U盾一个、银行卡一张、手机三部。被害人洪某被骗3,000元、解某被骗2,500元、李某被骗5,000元、郭某被骗3,000元。2016年6月29日,被告人李良法的家属向本院退清违法所得款29,830元并预交罚金6,0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李良法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由公诉机关提供的并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以下证据:受案登记表、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扣押现场照片、QQ聊天记录、手机短信截图、网银账户截图、通话清单、查询涉案银行账户交易清单、取款录像截图、被害人洪某、解某、李某、郭某的陈述、工作说明、抓获经过、户籍证明、被告人李良法及同案人陈宝珠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良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良法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李良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其家属向本院退清全部违法所得款并预交罚金,视为被告人李良法的缴纳行为,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其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酌情从严惩处。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李良法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良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27日止。)二、被告人李良法向本院退缴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9,830元,其中发还给被害人洪斐3,000元、解林林2,500元、李成5,000元、郭玉梅3,000元,余款16,330元,因未查到被害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没收被告人李良法被扣押的作案工具。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周水金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陈瑜芳速录员 王兰英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如下: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