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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109执402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徐志刚申请房旭红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删除失信决定书

法院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冀0109执402号本院在执行徐志刚申请房旭红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房旭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刘云江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杜晨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