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109执402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徐志刚申请房旭红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删除失信决定书
法院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冀0109执402号本院在执行徐志刚申请房旭红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房旭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刘云江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杜晨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