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黄执字第01629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6-08-01
案件名称
白文全与河北省黄骅市羊二庄镇第二砖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白文全,河北省黄骅市羊二庄镇第二砖厂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五条
全文
黄骅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黄执字第01629号申请执行人:白文全被执行人:河北省黄骅市羊二庄镇第二砖厂。本院在执行白文全申请河北省黄骅市羊二庄镇第二砖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黄骅法院(2015)黄民初字第017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洪军审 判 员 董传刚代理审判员 王福禄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 记 员 吴世臣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