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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民特108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与朱桥绿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朱桥绿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云01民特108号申请人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住所:昆明经开区云大西路新广丰食品物流中心**栋***号****号。负责人朱晓芬,总经理。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刘春玲,住云南省昆明市,身份证号;×××。被申请人朱桥绿,住云南省。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郎春。申请人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朱桥绿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请求:撤销昆经开劳人仲字(2016)第95号仲裁裁决书。其主要事实与理由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定:被申请人于2014年8月4日进入申请人处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4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3日的劳动合同,被中请人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589元。因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为被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费,支持了被申请人妥求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随后,申请人因不服仲裁裁决向官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认定:此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应依法向你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而本案客观事实是:被申请人在入职时,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过格的劳动者,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离退休人员劳务协议》,协议约定:因被申请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建立劳务关系,不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故申请人还为被申请人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已弥补申请人已经客观不能为被申请人依法购买社保的损失。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属矛仲裁受理范围,是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故而本案仲裁委无权受理,也更不存在经济补偿等情况。被申请人朱桥绿辩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收到裁决书30日内有权申请撤销,申请人收到仲裁裁决2个月后才申请撤销已过时间,应当驳回。申请人针对其申请主张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被申请人针对其答辩主张向本院提交一份民事起诉状,欲证明申请人收到仲裁裁决书的时间是在2016年3月28日之前,申请人经质证后对真实性无异议。针对被申请人所提交证据,因申请人对真实性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经审理查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3月1日就朱桥绿与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出昆经开劳人仲字(2016)第95号仲裁裁决,裁决:“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22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6504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它申请请求。”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不服,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云0111民初350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起诉。后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诉至本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本案中,申请人认为昆经开劳人仲字(2016)第95号仲裁裁决书认定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错误系案件事实问题,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故对申请人的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另,对于被申请人认为本案已过撤销时间的主张,因申请人系在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后经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6)云0111民初3509号民事裁定书才确认为终局裁决,故申请人并未超过撤销时间。综上,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成立,对其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本院予以驳回。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请求撤销昆经开劳人仲字(2016)第95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案件受理费10元,由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杨茜审判员  杨艳审判员  徐斌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敖瑞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