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321民初2560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葛文强与施顺怀、施顺于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321民初2560号本院于二○一六年七月一日对原告葛文强与被告施顺怀、施顺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皖0321民初2560号民事判决书中正文第十二行中身份证号码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340321197511297634”应补正为“340321197511297619”。审判员 蒋祝新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魏广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