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讷河民初字第509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6-07-19
案件名称
黄海东继承纠纷一案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讷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讷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讷河市人民法院民事笔录(2015)讷河民初字第509号调查笔录时间:2016年7月1日14时50分至15时30分地点:民一庭调查人:常玉刚记录人:XX被调查人:魏彩波问:今天你来法院有什么事?答:关于我诉被告黄海东继承纠纷一案,我申请撤诉。问:你写撤诉申请了吗?答:写了。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口头裁定如下:准予你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50.00元,减半收取75.00元,由你自行负担。听清了吗?答:听清了。问: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答:没有了。问:你核对一下笔录,无误签字、捺印。答:笔录已看,记得对。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 : 处理过的文书文书上网-文书详情下一条(2015)讷河民初字第509号保存并公开暂存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