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6执304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2016)湘1126执304号申请执行人欧阳晓卫与被执行欧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6执304号申请执行人欧阳晓卫,男,1972年12月15日出生。被执行人欧湘,男,1980年10月18日出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欧阳晓卫与被执行人欧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欧湘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金城支行的存款24000元,现申请执行人欧阳晓卫已将该款领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5)宁法民一初字第100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