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606民初6356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赖显坤与黄会吉、蒋忠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赖显坤,黄会吉,蒋忠胜,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蓝山县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606民初6356号原告赖显坤,男,1976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绥宁县,被告黄会吉,男,1982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被告蒋忠胜,男,1980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蓝山县,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蓝山县支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组织机构代码:329482455。负责人蒋承福,经理。原告赖显坤诉被告黄会吉、蒋忠胜、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蓝蓝山县支公司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诉讼中,因本案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有较大争议,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欧阳永本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刘 丽 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