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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2刑申9号

裁判日期: 2016-07-01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费跃东职务侵占刑事再审审查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吉02刑申9号费跃东:你因职务侵占一案,对本院作出的(2012)吉中刑终字第196号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你提出的申诉理由是:你没有隐瞒事实的行为,涉案资金系你合法取得,原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关于你提出的你没有隐瞒事实的行为,涉案资金系你合法取得,原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意见,经查,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产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上述犯罪事实有相关证人证言、法律文书以及债权转让协议、房屋转让协议书、收条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综上,你的申诉理由没���事实及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应予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