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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永民初字第1321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罗良锐与被告中��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龙岩市永定区祥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沈柯文、沈国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良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龙岩市永定区祥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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