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225执466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6-11-09
案件名称
刘权申请杨明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25执466号刘权,男。杨明英,男。刘权申请杨明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甘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权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念忠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毛艳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