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2执393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6-12-25
案件名称
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提 级 执 行 申 请 通 知 书(2016)津02执393号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提级执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2013)西民商初字第99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我院受理后,经核实你所申请的提级执行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故依法驳回你的提级执行申请。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