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云0112执1489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7-04-01

案件名称

罗俊华与褚文丽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罗俊华,褚文丽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1489号申请执行人:罗俊华,女,汉族,1981年1月20日生,现住址:昆明市西山区被执行人:褚文丽,女,汉族,1975年5月30日生,现住址:昆明市黑林铺申请人罗俊华与被执行人褚文丽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7071号民事调解书中确认的人民币20000元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贾 佳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海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