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434执00009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李学忠、冯全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学忠,冯全章,冯伍章,张书海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 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434执00009号申请执行人李学忠。被执行人冯全章、冯伍章、张书海。本院在执行李学忠申请执行冯全章、冯伍章、张书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2016)冀0434执00009号案件。审判员闫学魁二0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樊玉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