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803执保192-1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汪里与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朱菲菲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汪里,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朱菲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803执保192-1号申请人:汪里。被申请人: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朱菲菲。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汪里诉被申请人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朱菲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汪里于2016年5月1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朱菲菲财产5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申请人汪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合肥鸿飞好声音娱乐有限公司、朱菲菲银行账户5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 胡文远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盛 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