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5执493号
裁判日期: 2016-06-30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王金兵与唐庆兵,杨会俊,肖志建,林铁建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5执493号申请执行人王金兵与被执行人唐庆兵,杨会俊,肖志建,林铁建合同纠纷一案,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洞民初字第1219-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6)湘0525执493号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