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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782刑初147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14

案件名称

张保根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夷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保根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782刑初147号公诉机关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保根,绰号“矮子”,男,1958年8月25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南昌市东湖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0月30日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又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5月15日被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又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3月23日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夷山市看守所。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武检诉刑诉(2016)1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保根犯盗窃罪,于2016年6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6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保根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5年12月19日9时许,被告人张保根到武夷山市西林街“XXX”面包店内,趁被害人余某不注意时,盗走其放在外衣口袋内的XX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并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路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386元。2、2015年12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张保根到武夷山市横街头公交车站,趁被害人吴某某不注意时,盗走其放在外衣口袋内的XX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5529元。同日21时许,被告人张保根在武夷山市五九南路X号“XX快捷酒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张保根赔偿被害人余某的经济损失2065元,并得到余某的谅解。XX手机被查获,已发还给被害人吴某某。上述事实有受案登记表、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到案经过、提取笔录、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书证;被害人余某、吴某某的陈述;证人王某某、喻某某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价格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指认、辨认笔录、现场照片、视频监控等证据证实,且被告人张保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保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两次,价值共计7915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保根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盗物品部分已被追回返还被害人或折价赔偿被害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本院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性质、悔罪表现等情形进行刑罚考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保根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9日起至2016年9月18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员  林磊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江燕本案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七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