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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法商初字第1800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袁新军与张铭磊、刘兆霞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袁新军,张铭磊,刘兆霞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临法商初字第1800号原告:袁新军。委托代理人:马云林,临朐嘉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张铭磊。被告:刘兆霞。原告袁新军与被告张铭磊、刘兆霞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善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马云林、被告张铭磊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刘兆霞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从信用社贷款,原告作为担保人,代其偿还52481.06元。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代为偿还的借款52481.06元及利息损失(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被告张铭磊辩称:被告从农商行贷的款,是用于购买农商行的房子,后来农商行把被告的房子卖了,但农商行没有收这笔贷款。原告不应当替被告还款。被告刘兆霞未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告袁新军、被告张铭磊、刘兆霞均为临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被告张铭磊与刘兆霞于2002年1月结婚(后于2009年7月离婚)。被告张铭磊于2004年3月10日,与临朐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从信用社借款100000元用于买房,至2009年3月9日还清。同日,原告与信用社签订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对前述借款提供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后的二年。上述合同签订后,被告张铭磊从信用社贷款100000元,到期后未归还。经信用社索要,原告作为保证人,于2015年11月30日代替被告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52481.06元。原告向被告索要代为偿还的借款本息,被告未予偿还。上述事实,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银行凭证、开庭笔录等证据在案为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张铭磊未按期偿还信用社借款本息,作为担保人的原告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即被告追偿。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垫付款52481.06元之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予支持。被告未按时偿还信用社贷款,原告代为偿还后,导致自身损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垫付款的利息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应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被告关于原告不应当替其归还借款的辩解,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该理由不成立。被告张铭磊与被告刘兆霞当时系夫妻关系,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被告刘兆霞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是对其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铭磊、刘兆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袁新军垫付款52481.06元及利息损失(按款额52481.06元,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12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12元,减半收取556元,保全费720元,由二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善文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尹金红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