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辽0911民初939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14

案件名称

原告张微诉被告陶伟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微,陶伟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911民初939号原告张微,女。被告陶伟,男。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微诉被告陶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莉莉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蒋 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