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高法民辖终128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6-29
案件名称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南湖支行与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宜昌钟宜实业有限公司等管辖裁定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南湖支行,宜昌钟宜实业有限公司,李明华,黄大珍,肖金平,闫晓明,湖北钟宜钢结构有限公司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