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181刑初658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30
案件名称
钱富毅、吴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清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钱富毅,吴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181刑初658号公诉机关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钱富毅(曾用名钱富益),男,1989年5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金阳县,汉族,文盲,无固定职业,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1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6年4月16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6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福清市看守所。被告人吴某,男,1990年2月1日出生于四川省达县,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住四川省达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6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福清市看守所。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融检公诉刑诉(2016)6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富毅、吴某犯盗窃罪,于2016年6月24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林凤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富毅、吴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4月25日凌晨,被告人钱富毅、吴某和同案人“吴晓均”(另案处理)经策划后,携带钳子、螺丝刀等工具到福清市渔溪镇金福宝小区被害人黄某经营的“阿峰汽车租赁服务部”,吴某因害怕有监控遂先行离开,钱富毅和“吴晓均”将店门锁剪断,后由“吴晓均”望风,钱富毅动手盗走店内中华硬盒香烟10条、MARTELL牌洋酒2瓶、正山小种茶叶1盒。得逞后,盗得的财物由被告人钱富毅、吴某与同案人“吴晓均”共同分赃。2016年4月25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吴某处扣押硬盒中华香烟4条、MARTELL牌洋酒1瓶、正山小种茶叶3小盒,现均已发还给被害人黄某。经福清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涉案的中华牌硬盒香烟10条价值人民币4100元,MARTELL牌酒2瓶价值人民币2800元。2016年4月25日,被告人钱富毅在福清市石竹街道敏捷酒店附近被抓获,被告人吴某在福清市宏路街道建华旅社附近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上述事实被告人钱富毅、吴某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庭审质证的被害人黄某的陈述、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辨认笔录、扣押、发还物品清单、扣押到的香烟、酒、茶叶照片、涉案物价格鉴定意见、收款收据、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情况说明、被告人钱富毅、吴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常住人口信息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钱富毅、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金额计人民币6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钱富毅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钱富毅、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钱富毅判处九个月以上一年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对被告人吴某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钱富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被告人吴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钱富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钱富毅的刑期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吴某的刑期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4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钱富毅、吴某退赔被害人黄销峰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千八百六十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薛秀翔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陈韵欣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