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707民初5100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高飞与钱奎刚、董淑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飞,钱奎刚,董淑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707民初5100号原告高飞,居民。委托代理人周涛,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钱奎刚,居民。被告董淑涛(又名董涛),居民。原告高飞与被告钱奎刚、董淑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虎于2016年6月29日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原告高飞的委托代理人周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钱奎刚、董淑涛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高飞诉称,2012年8月10日,二被告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40000元,约定月利率为二分。现原告需要用款,找被告索要,被告一拖再拖,至今本息未还。原告现诉至法院,请法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4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钱奎刚、董淑涛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10日,被告钱奎刚、董淑涛共同向原告借款4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交原告持有,载明:“今借高飞现金肆万元正,¥40000元,月息2分,借款人钱奎刚、董涛”。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原告以被告经催要未能还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以上事实,有借条、官路村村委会证明及原告代理人的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40000元,有借条为证,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原告可催告二被告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借条约定的利率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予以支持。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是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综上,原告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400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成立,依法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钱奎刚、董淑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飞支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2年8月1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钱奎刚、董淑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0元。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路支行营业部,账号:44×××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审判员 李虎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杨飞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附录一、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上诉须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上诉事项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诉及相关权利、义务。上诉人上诉时未交纳上诉费的,应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同时将缴款凭证提交本院。逾期未交纳或者未将交纳凭证提交本院的,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上诉须知与《催交上诉费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