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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琼民一初字第50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8-03-26

案件名称

海南保发实业贸易公司、保发公司诉称等与徐先文、徐先文答辩称等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海南保发实业贸易公司,徐先文,海南金岗地产开发总公司,海南华贸物业有限公司,重庆金岗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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