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吉0302执305号、306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11-11

案件名称

李墨玉申请沈阳铁道不动产运营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四平市红嘴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四平市伽南汽车销售服务站,四平经济开发区金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莹,李建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四西民执字第306号申请执行人四平市红嘴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东明,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雄安,四平红嘴集团总公司法律顾问。被执行人四平市伽南汽车销售服务站。法定代表刘长辉,经理。被执行人四平经济开发区金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刘长辉,经理。被执行人刘莹,住四平市铁西区。被执行人李建军,住四平市铁西区。申请执行人四平市红嘴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平市伽南汽车销售服务站、被执行人四平经济开发区金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刘莹、被执行人李建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的(2016)吉0302民初876号、88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与四被执行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一、被执行人四平市伽南汽车销售服务站、被执行人四平经济开发区金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刘莹、被执行人李建军均同意用被执���人四平经济开发区金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使用的、落在上海总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和被执行人刘莹名下的1房屋共计作价2076万元抵付给申请执行人四平市红嘴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25万元和利息304万元;二、申请执行人四平市红嘴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意给被执行人一年的回赎期即2017年6月30日前回赎,回赎期间不停止计息;三、回赎期间申请执行人将以物抵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租给被执行人四平经济开发区金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租金每年70万元,直接交给申请执行人冲减等额利息;四、如被执行人到期不能回赎,要把以物抵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办理到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人名下,办理过户的各种税费全��由被执行人承担。上述执行和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如被执行人不按上述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恢复原判决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的(2016)吉0302民初876号、88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邵丽艳执行员  李宗芳执行员  陈凤桐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张媛媛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