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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228民初2769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19

案件名称

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你给华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梁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梁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华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228民初2769号原告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8号1单元3-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590520777Y。法定代表人蒋松林,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石亮金,重庆渝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华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梁平县双桂街道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83049668321。法定代表人杨险峰,公司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华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自愿、合法,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262.00元,减半收取631.00元,由原告重庆众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王易山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唐艳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