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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21执保89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12

案件名称

2016-89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保89号凤台县桂集镇财政所:我院对万喜诉盛童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2016)皖0421民初102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一、对桂集镇盛乐煤矸石烧结砖厂(法人盛童)在凤台县桂集镇财政所塌陷赔偿款2974563.28元予以冻结。附:民事裁定书壹份。审判员  胡文景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丁 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