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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3民再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刘嘉辉与湘潭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及陈建龙、吴理娜、谢建秋、龙白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刘嘉辉,湘潭县房地产开发公司,陈建龙,吴理娜,谢建秋,龙白华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二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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