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浙1123民初1170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9-09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与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盛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遂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盛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王巧云,徐子洪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文书内容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1123民初1170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住所地:浙江省遂昌县城西街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848671370R。诉讼代表人王心军,行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刘庆红、傅丽萍,员工。被告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遂昌县工业园区云峰毛田区块。法定代表人王巧云,负责人。被告浙江鸿盛缝制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石亭路7号。法定代表人徐子洪,负责人。被告王巧云。被告徐子洪。上述四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翟立洪。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遂昌支行)诉被告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云科技公司)、浙江鸿盛缝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盛缝制公司)、王巧云、徐子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5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1、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4399495.33元及利息(含罚息;截至2016年4月21日止的利息为140926.05元,之后起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2、原告对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坐落于遂昌县云峰街道毛田工业区块SGYP(2011)0××号的抵押房地产[房权证号:遂房权云字第××、00××20、00××21、00××22;土地使用权证号:遂政国用(2014)第00130号;包括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门卫室、配电房、机修车间、厕所等地上建筑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最高额21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原告对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的抵押机器设备(详见抵押清单)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460.329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鸿盛缝制公司、王巧云、徐子洪对上述第一项条款载明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5、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6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认定:2012年3月31日,被告王巧云、徐子洪与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2012年03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含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2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被告王巧云、徐子洪对原告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的融资合同中,原告享有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2015年1月6日,被告鸿盛缝制公司与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含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2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被告鸿盛缝制公司对原告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的融资合同中,原告享有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原告债权存在物的保证的,不论该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原告有权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因此提出抗辩。2014年1月26日,被告鸿云科技公司与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2013年9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含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21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对原告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的融资合同中原告享有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抵押物为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坐落于遂昌县云峰街道毛田工业区块SGYP(2011)0××号的房地产[房权证号:遂房权云字第××、00××20、00××21、00××22;土地使用权证号:遂政国用(2014)第00130号;以及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建成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门卫室、配电房、机修车间、厕所等地上建筑物]。双方于2014年1月26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遂房他证字第31066、31067、31068、31069号。2014年12月30日,被告鸿云科技公司与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在460.329万元最高余额内,对原告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的融资合同中原告享有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抵押物为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所有的砂轮机等107台机器设备(详见判决书后附的抵押机器设备清单)。双方于同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动产抵押登记证书号为遂工商抵登字(2014)第5号。2015年3月5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25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借款时年基准利率为5.35%;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并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当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250万元。2015年9月6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17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9月1日止;借款月利率4.79‰;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当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170万元。2015年9月9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23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9月8日;借款月利率4.79‰;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次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230万元。2015年9月22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29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9月21日;借款月利率4.79‰;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次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290万元。2015年12月10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12月7日;借款月利率4.53‰;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次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100万元。2015年12月16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12月14日;借款月利率4.53‰;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当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200万元。2015年12月16日,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12月16日;借款月利率4.53‰;按月付息,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的,原告可以宣布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间的全部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次日,原告按约发放贷款200万元。借款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截止2016年4月21日欠借款本金14399495.33元、利息140926.05元。原告工商银行遂昌支行遂于2016年5月5日要求被告鸿云科技公司提前还款,并送达《宣布合同提前到期通知书》,被告鸿云科技公司在《宣布合同提前到期通知书》盖章同意归还欠款。之后,被告鸿云科技公司仍未还款,被告鸿盛缝制公司、王巧云、徐子洪也未承担保证责任。故原告诉至本院,提出前述诉讼请求。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借款本金14399495.33元及利息(含罚息;截至2016年4月21日止的利息为140926.05元)。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对被告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遂昌县云峰街道毛田工业区块SGYP(2011)0××号的抵押房地产[房权证号:遂房权云字第××、00××20、00××21、00××22;土地使用权证号:遂政国用(2014)第00130号;包括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门卫室、配电房、机修车间、厕所等地上建筑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条款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但债权最高额为210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对被告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砂轮机等107台抵押机器设备(详见判决书后附的抵押机器设备清单)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条款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但债权最高额为460.329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浙江鸿盛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王巧云、徐子洪对上述第一项条款确定的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4521元,由被告浙江鸿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盛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王巧云、徐子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建华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吴晓轩抵押机器设备清单名称 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情况 砂轮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烘箱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烘箱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螺杆式空压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自动浸漆烘干一体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烘箱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干燥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注塑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注塑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注塑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端子机 数量:3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台式精密力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自动剥线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喷塑台 数量:5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耐压测试仪 数量:4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耐压测试仪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全自动交流稳压器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绑线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端子机 数量:3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液压机 数量:3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校平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高速冲床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料架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台式钻床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台式钻床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开式可倾压力机 数量:3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开式可倾压力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开式可倾压力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开式可倾压力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开式可倾压力机 数量:4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四柱液压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自动焊接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铝材圆锯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自动烘道流水线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小电机定子绕线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转子绕线及 数量:4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转子绕线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气位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转线插纸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换向器点焊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换向器点焊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换向器点焊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电性能检测机 数量:3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精车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定子绕线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小电机定子绕线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大电机定子绕线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插纸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自动嵌线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中间整形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动平衡机 数量:2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电参数测量仪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耐压测试仪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测功机控制仪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测功机控制仪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测功机控制仪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绕线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打包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振动送料器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数控车床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砂带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机壳车床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喷塑台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清洗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塑料粉碎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搅拌机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装配流水线 数量:5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变压器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变压器 数量:1台;质量 :合格;状况:正常;所在地遂昌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