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128执105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05
案件名称
XXX与河北天阳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裁定书
法院
深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泽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XXX,河北天阳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128执105号申请执行人XXX。被执行人河北天阳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河北天阳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深泽县人民法院(2015)深民二初字第0026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宋跃轩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曹曼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