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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881民初号120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7-02

案件名称

湖北钟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钟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湖北钟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某某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881民初号1201号原告湖北钟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周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北钟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湖北钟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预交诉讼费,应按自动撤诉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家锐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罗 贝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