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124执67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9
公开日期: 2016-06-30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24执67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永桃与被执行人孔云飞、吴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霞拒不履行本院(2015)庐江民一初字第02810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吴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