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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103民初3679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与韩军、谭帅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韩军,谭帅,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逍遥津街道办事处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103民初3679号之一原告: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法定代表人:陈林。被告:韩军,男,1973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被告:谭帅,男,1988年5月10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叶洋,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逍遥津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安徽省。法定代表人:高久春,主任。原告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林智慧餐饮公司)与被告韩军、谭帅、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逍遥津街道办事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26日立案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陈林智慧餐饮公司诉称:原告属于霍山县佛子岭镇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父亲刘宜楚是解放军干部,曾任霍山县佛子岭镇工商所所长;母亲盛群是抗美援朝干部,曾任霍山县林化厂工会主席;依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位国家政策找到合肥市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刊登的酒店合作信息:2015年4月29日合肥晚报广告13版刊登的酒店合作信息、2015年5月4日合肥晚报广告6版刊登的酒店合作信息、2015年5月15日合肥晚报广告14版刊登的酒店合作信息;原告决定与合肥市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拥有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6月30日临时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拥有与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合作协议》的合肥市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签订合资合作实质性经营教育用地教育用房的权利和义务,实质性经营大别山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产业。为此原告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6日投资安装一楼消防门和二楼消防门,合法消除消防隐患获得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1亿零3万元人民帀注册资本的2015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营业期限的营业执照;2015年7月1日获得安徽玉龙地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伍万式仟亿元注册资本的营业期限至长期的营业执照;为此原告许可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和安徽玉龙地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第43类3365884号注册商标大别山;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一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二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三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四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五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六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原告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七星级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著作权权益;2015年7月25日,原告向安徽省民政厅申请安徽玉龙地智慧餐饮科学院承担玉龙地智慧餐饮科教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权益;由于原告2015年10月31日已经完成了安徽玉龙地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伍万式仟亿元注册资本,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796.1《一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797.6《二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798.0《三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799.5《四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800.4《五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829.2《六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826.9《七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中的XX以20万元资金出资合资合作联合经营大别山智慧餐饮143号联锁店;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零3万元,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796.1《一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其中原告以保密程序创新许可陈林智慧餐饮和玉龙地智慧餐饮使用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初步审查合格号201510267826.9《七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重大开拓性发明专利使用权出资;XX以1万元资金出资,张艺怀以116元厨房设备及装潢出资合资合作联合经营大别山智慧餐饮143号联锁店;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审查解释:原告以上述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XX以21万元资金投资运输山泉水的不锈钢食品级的运水汽车,投资装运没有抗生素的玉龙地山泉水的不锈钢食品级的水箱,投资付出人员工资,租房,垫付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严重情节地组织数百名党员公务员霸吃霸喝不付钱的资金,XX以21万元资金出资2015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张艺怀以116元厨房设备及装潢出资2015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2015年8月12日,韩军、谭帅特别严重情节地撕毁并禁止原告自主实质性经营使用注册商标大别山标识;由于注册商标大别山标识本身体现注册商标专用权国家意志;遵循上位法《宪法》阐述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注册商标大别山专用权人的原告只有市场化实质性自主经营使用注册商标大别山才能诞生注册商标大别山知识价值,注册商标大别山专用权权人只有市场化维权才能够体现注册商标大别山专用权人诞生注册商标大别山专用权知识价值;遵循上位法《宪法》阐述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注册商标大别山体现的不仅是注册商标大别山纸质财产,最主要的是体现注册商标大别山整体涎生知识财产价值。韩军、谭帅特别严重情节地撕毁并禁止原告自主实质性经营使用注册商标大别山标识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韩军谭帅应当赔偿原告三百万元的损失。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鉴于安徽省没有注册商标司法鉴定机构,没有专利司法鉴定机构,没有著作权司法鉴定机构,没有商业秘密司法鉴定机构,法官在审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侵权难以认定时,可以依法咨询技术人员的意见,避免法官违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合肥锅门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沿河路236号金科、玉带河畔2幢104-8室,合肥市红星路143号属于原告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根据合肥晚报报导评论,社区食堂都是由政府进行前期投入,包括提供场地、装修,人员工资、水电气等费用也都由政府承担,在此基础上实现微利。滨湖世纪社区食堂引进餐饮企业负责,免费提供场所,不收租金,提供相应的补贴,但是,水电气、人员工资等费用由餐饮企业自行承担。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公应当选择办公用地办公用房,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长期霸占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43号属于舒城路小学教育用地教育用房,违反国土资源法,违反规划法,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迁移办公用地办公用房合法履行办公职责。合肥市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与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2014年4月2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没有得到合肥市锅门斗餐饮管理有限司法定代表人陈世风的授权,没有得到合肥市锅门斗餐饮管理有限司法定代表人陈世风的投资出资。因此,合肥市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与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2014年4月2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只能代表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的权利和义务。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以临时营业执照借钱负债投资116万元餐饮设施入股40%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成为原告的股东合情合理合法。由于原告合情合理合法继承了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原告合情合理合法解决了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与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的消防隐患,使合肥市红星路143号个体工商户张艺怀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大别山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的智慧合情合理合法顺沿2015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因此,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原告投入启动资金应当公平承担原告116万元人民帀餐饮设施资金,应当向原告每月支付就餐包干费用;原告通过大别山餐饮和大别山智慧餐饮的研发创新,可实践玉龙地智慧餐饮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智慧餐饮数拾万亿元至数百万亿元创新型精准扶贫产业;可实践合肥市红星路143号舒城路小学教育用地教育用房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伍万式仟亿元注册资本的安徽玉龙地智慧餐饮有限公司,可实践一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至七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科普教育科普文化实现数千万革命老区人民群众创新型精准扶贫积极探索;综上所述,原告拥有第43类3365884号注册商标大别山,具有开拓一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至七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科普教育科普文化实现数千万革命老区人民群众创新型精准扶贫业探索实践;原告具有大别山绿色美食战略厨师长文化和营养师战术厨师长文化,原告具有中国十大卓越企业家的管理经营能力和中国最具成长力优秀企业的管理经营能力;请求法官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观的立场观点方法支持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正能量增智增寿五年至三十年的一星级至七星级增智增力增慧增财增寿智慧餐饮文化。遵循XXX阐释的必须发挥好企业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困惑,保障各种要素投入获得回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的上位国家政策。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履行合作协议,兑现体现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社区公共食堂的主体投资责任;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分析确定合肥晚报报道社区食堂信息评估,体现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社区食堂的主体投资责任;退回逍遥津街道社区食堂装璜116万元原告股东张艺怀投资的民间资金;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分析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社区食堂的主体投资责任,按月结算原告投资逍遥津街道社区食堂的餐饮服务费按包干餐饮服务日93份X15元/履行包干餐饮服务日=餐饮服务费;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韩军谭帅特别严重情节地撕毁并禁止原告自主实质性经营使用注册商标大别山专用权,判决韩军谭帅遵循《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赔偿原告三百万元损失;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判决长期违法霸占教育用地教育用房;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组织党员公务员霸吃霸喝不付钱;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人为地堵塞大别山革命老区人民群众和餐饮公众逃生的消防通道;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判决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严重情节地行贿合肥市过门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捌万元;请求判决被告以地方行政习惯对抗“两学一做”的国家意志。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遵循上位法《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遵循XXX阐释的“必须发挥好企业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困惑,保障各种要素投入获得回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的上位国家政策。诉讼请求为:1、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韩军谭帅特别严重情节地撕毁并禁止原告自主实质性经营使用注册商标大别山专用权,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判决韩军谭帅赔偿原告三百万元损失;2、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确定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必须履行合作协议,兑现投资30万元启动资金体现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社区公共食堂的主体投资责任;3、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分析确定合肥晚报报道社区公共食堂信息评估,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应当退回逍遥津街道社区公共食堂装璜116万元原告股东张艺怀投资的民间资金体现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社区公共食堂的主体投资责任;4、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分析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办社区公共食堂的主体投资责任,按月结算原告投资逍遥津街道社区公共食堂的餐饮服务费按包干餐饮服务日93份X15元/履行包干餐饮服务日=餐饮服务费;5、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判决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特别严重情节地长期违法霸占教育用地教育用房;6、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判决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特别严重情节地组织数百名党员公务员霸吃霸喝不付钱;7、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判决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特别严重情节地堵塞大别山革命老区人民群众和餐饮公众逃生的消防通道;8、请求遵循上位法《宪法》阐释的马克思辩证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观的立场现点方法判决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特别严重情节地行贿合肥市过门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请求判决被告以地方行政习惯对抗“两学一做”的国家意志;10、请求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本院认为:陈林智慧餐饮公司基于侵权、合同违约责任主张权利,本院依法向其释明后其表示并非依据民法予以主张权利而是依据宪法予以主张。基于陈林智慧餐饮公司在本院告知其不能在一案中主张侵权责任以及违约责任,但是其并未选择,故本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另外,陈林智慧餐饮公司主张的内容中除部分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围外其余部分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围。综上所述,本院依法裁定驳回陈林智慧餐饮公司的起诉。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安徽陈林智慧餐饮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 军审 判 员  彭 举人民陪审员  尹来意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倪泽恬附本裁定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