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05执13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205执131号韩世峰、余云龙、李俊枝、余海峰、冯凤菊本院执行的韩世峰申请余海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14)禹民初字第85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经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刁军生审判员 户志刚审判员 李宏伟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 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