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8民终1935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7-03-27
案件名称
上诉人罗向红与被上诉人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第二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罗向红,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第二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文书内容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陕08民终193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罗向红,男,生于1955年6月21日,汉族。委托代理人崔生军,陕西和谐法律服务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第二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住所地: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二村。(以下简称柳二村第三小组)负责人罗海平,男,系该小组组长。上诉人罗向红因与被上诉人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第二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靖边县人民法院(2015)靖民初字第036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罗向红在1992年至1995年担任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村(原纸坊滩村)村支书期间,为本村修建水电站而贷款,因账目不清,交由靖边县宁条梁镇政府处理,后宁条梁镇政府于1999年9月22日作出处理决定,对超支款24900元由三个村民小组各承担7000元,原告罗向红承担3900元。核定从1995年4月15日至1998年1月15日前利息按照0.024%计算,1998年1月15日至1999年9月30日利息按照0.009%计算,于1999年10月底前结清,但未约定逾期利息。原告、三个小组组长及参会人员均同意镇政府处理决定,并在处理决定上签字。第一、二小组给付了相应款项,但第三小组欠款经原告索要未果,涉诉本院。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为村里修建水电站而欠款,经镇政府及各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协商,就超支款该如何分担形成处理决定,并经各方同意,故负有义务的一方应当遵守处理决定,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故对原告请求由被告柳二村第三小组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从1995年4月15日至1998年1月15日本金以7000元计算,月利率为0.024%,利息为55.44元,从1998年1月15日至1999年9月30日本金以7000元计算,月利率为0.009%,利息为12.6元。即被告柳二村第三小组现应当偿还原告罗向红7068.04元。被告柳二村第三小组负责人经依法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由被告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第二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罗向红欠款7068.04元;2、驳回原告罗向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4元,由被告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第二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负担。宣判后,上诉人罗向红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认为,柳二村第三小组欠款7000元的利息应均以0.024%计算,利息的计算时间从199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止。故请求依法对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改判。被上诉人柳二村第三小组未到庭进行答辩。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均无新证据提供。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相同,故本院对一审查明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上诉人罗向红为村里修建水电站而欠款,经镇政府及各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协商,就超支款分担形成处理决定,参会各方也表示同意。因此各方应当遵守处理决定,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被上诉人柳二村第三小组并未按照处理决定承担7000元及核定的利息,其行为显然违约。本案处理决定中第三条明确核定利息从1998年1月15日前利息按0.024%计算,1998年1月15日到1999年9月30日利息按0.009%计算,一审庭审中上诉人表明1998年1��15日前利息按0.024%计算从1995年4月15日开始计算。上诉人罗向红认为被上诉人应向其偿还7000元的利息均应以0.024%计算,利息的计算时间从199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止的上诉请求,因在处理决定中未约定逾期利息,且无法律及事实依据,所以本院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7元,由上诉人罗向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白东平助理审判员 白东艳助理审判员 崔文静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 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