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302民初643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9-02
案件名称
喻某与黄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喻某,黄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302民初643号原告喻某,十堰市迈斯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被告黄某,无业。原告喻某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告黄某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喻某撤回起诉。诉讼费200元,实际收取100元由原告喻某负担。审判员 张 青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怡然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