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西执字第1576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原告冯真与被告杨莲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真,杨莲香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1576号申请执行人冯真。被执行人杨莲香。原告冯真与被告杨莲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4)西民初字第20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11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西民初字第203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肖金成执行员  郭 松执行员  曲 峰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云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