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329执989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9-12
案件名称
仝胜利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仝胜利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329执989号被执行人仝胜利,男,1973年12月27日生。仝胜利罚金一案,伊川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6日作出的2013年伊少刑初字第167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证,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本院(2016)豫0329执98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本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高现立审 判 员 :韩敬章代理审判员 :方政伟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书 记 员 :王米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