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158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原告王萍与被告徐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萍,徐岩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1581号申请执行人王萍。被执行人徐岩。原告王萍与被告徐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196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11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196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肖金成执行员 郭 松执行员 曲 峰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云龙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