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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402刑初52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9-07

案件名称

刘某、王某甲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顶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王某甲,曹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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