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12执2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9-13
案件名称
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21号申请执行人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昆民四终字第33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毛涛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娜 微信公众号“”